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情况监测,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和《临沂市落实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及噪音防治是环境保护的组成部分,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应用信息化技术建设数字化污染管控系统,实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实时准确地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及关键工序的污染情况,不仅是企业实现精细化污染防控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安装范围
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地均纳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范围。
三、安装与维护
(一)安装要求。各工地选用的监测仪必须符合临沂市扬尘检测平台运营方要求的设备硬件标准和实时上传标准。各企业前期安装的设备,应按照标准要求委托原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改造,并与平台运营方联系解决数据上传平台的有关问题。扬尘监测仪应设置在施工现场车辆主出入口或其他便于观察的区域,原则上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均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仪,设备安装高度距地面不低于3米,且可直接监测工地现场主要作业区域。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完成后,监测数据接入临沂市建筑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二)费用保障。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房屋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维护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列支。
(三)运行维护。施工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在设备及环境允许的条件下,应24小时开机运行。施工单位未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前,不得拆除扬尘在线监测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相应措施,细化进度要求,加快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各建筑施工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及时在所属项目上部署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接入、上传工作,并保障设备可靠运行
(二)加快安装进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符合安装范围的房屋建筑工地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督促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进度,切实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施工单位作为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直接主体,要严格按照安装范围和进度要求,抓紧落实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
(三)强化责任监管。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协调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建筑工地进行停工。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把关,指导施工单位选择合格供应商。市住建局将定期调度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进展情况。系统建成后,要积极运用该系统监测结果,及时对发生扬尘监测报警的项目进行检查,对扬尘监测多次报警且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临沂市扬尘在线监测与远程监控设备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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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临沂市扬尘在线监测与远程监控设备标准要求
一、扬尘监测设备要求
1.设备具有省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2.颗粒物监测采用泵吸式激光传感器,可监测的参数至少包括:PM2.5、PM10、TSP、噪声、温度、湿度,监测数据不能人为干预调整;
3.设备自带警示灯,在扬尘监测数据超标时报警提醒。
4.设备须配备LED显示屏就地实时显示监测数据,显示屏点阵数不少于128*96。
4.设备具备数据远传功能,可通过无线(GPRS/3G/4G)或有线(以太网)等方式传输数据,能够与监管平台远程对接;
5.通过平台控制,设备能接收并用LED显示屏显示平台下发的消息通知,能用外接的音响设备播放远程喊话。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满足如下要求:
监测指标 |
测量范围 |
分辨率 |
精准度 |
备注 |
PM2.5 |
0-999ug/m³ |
1ug/m³ |
±10% |
|
PM10 |
0-1999ug/m³ |
1ug/m³ |
±10% |
|
TSP |
0-19999ug/m³ |
1ug/m³ |
±10% |
|
噪声 |
30db~130db |
0.5db |
±1.5dB |
A计权 |
摄像头 |
高清网络数字球机 |
温度 |
-20℃-80℃ |
0.1℃ |
±0.3℃ |
大气温度 |
湿度 |
0~100%RH |
0.1%RH |
±0.3%RH |
大气湿度 |
设备使用环境和技术要求
环境温度 |
-20℃~+60℃ |
显示方式 |
LED显示屏 |
相对湿度 |
≤90%,无冷凝 |
警示方式 |
警灯、平台消息通知 |
供电电压 |
AC 220±22V,50±1Hz |
输出控制 |
预留自动喷淋控制接口 |
综合误差 |
≤5% |
防护等级 |
IP55 |
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标准要求
1.设备满足国标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2.设备满足自适应网络接口RJ-45 10M/100M/1000M。
3.设备含360度旋转200万像素高清网络数字摄像头、硬盘刻录机,安装支架等。支持网络接入、移动端查看、Ehome协议。
4.设备满足防尘防水≧IP67等级要求。
5.设备满足有线网络和无线4G全网通网络上传技术要求。
6.设备自动保存视频数据不低于1个月。
三、设备维护要求
1.设备供应商须有山东省内维护团队以便及时维护。
2.设备供商须做好维护运营应急方案。
3.设备厂商需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维护,须有间隔周期不超过两个月维护能力。
4.设备厂商须有紧急情况到现场不得超过48小时能力。
四、设备入网
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装设备厂家负责与临沂市建业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对接,将监测设备接入临沂市建筑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
联系人:严运发;联系电话:1396995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