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开展下半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建安发[2017]22号)要求,11月21日-30日市住建局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村镇建设工程、公用事业运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村镇建设工程、公用事业运营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对各县区主管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16个县区在建工程、站点51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2个,市政工程12个,村镇工程6个,公用事业企业站点21家。通过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46余条,下达执法建议书34份,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求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要求各责任主体逐条落实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
本次检查总体看,各县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对前期省市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回复。突出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到了有检查、有通知、有整改、有记录,有效地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多数受检企业和项目能够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较好。郯城县全年组织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乡镇成立村镇建筑工程公司27家,基本实现工匠培训发证全覆盖。投资160余万元建立了住建局信息管理和应急指导中心,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临沭县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作意向书,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莒南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整治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临港经济开发区严抓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项目负责人到岗到位,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经济开发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管控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河东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切实抓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当前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重视不足,存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脱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对一线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有的甚至未经教育培训就上岗。
(二)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混乱,隐患较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加工区和配电箱不设置防护棚,不按标准搭建安全通道;脚手架立面密目网和水平网破损、缺失严重;临边、洞口未按规定防护;“一闸多机”、使用不合格电缆和乱扯乱拉线缆等用电问题突出,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三)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流于形式,不按方案施工、甚至无方案施工;塔机基础四周防护不严、排水不畅,地脚螺栓严重松动;个别工程模板支架系统和外脚手架系统构造严重违规,纵横水平杆缺失严重、不设扫地杆、立杆自由端长度严重超标。
(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三违”问题普遍存在。部分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即开工建设;有的不设置卸料平台,利用脚手架堆料周转,吊装操作存在“歪拉斜吊”行为,架子工不系安全带作业;部分小工程、小队伍存在工人不佩戴安全帽、两名工人共用一根安全绳等问题,极易引发事故。
(五)公用事业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液化气站阀门锈蚀、缺少警示牌、无隐患整改台帐、未配备可燃气体测漏仪等。有的液化气站部分阀门锈蚀严重。燃气应急预案内容不全面(无主要工器具、应急抢修队伍不明确)。个别县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未形成闭环管理。
(六)村镇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按照省、市工匠工作有关要求,2017年12月底之前,我市实现工匠培训发证管理全覆盖。临沭县、罗庄区、高新区工匠培训推进缓慢,其中高新区2017年基本未开展工匠培训工作,未开展针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的抽查巡查工作。部分县区建筑工匠实名制和队长信用评价开展迟缓,未能于10月份前完成已培训发证工匠的实名制信息上传工作。费县住建局对村镇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将履行限额下村镇(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的指导职责放在重要位置,工匠培训不到位不规范。
(七)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不扎实。有的县区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相关要求未有效落实到基层,未传导到项目一线;有的在监管工作中到场不到位,查处问题浮于表面、处理处罚宽松软、跟踪整改不交圈,“查而不严、查而不罚、查而不改”问题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对照本次督查发现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冬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针对通报的问题隐患,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督促有关责任企业全面整改,明确出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排除。要指定专人及时督促、跟上复查,并将整改情况按时报各检查组联络员。对于隐患严重和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对责任企业、人员进行顶格处理处罚,必要时复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有效压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合理安排调度监管力量,加大对监管人员履职的考核奖惩,对在监督检查中存在“查而不严、查而不罚、查而不改”的要进行问责,确保监管工作履职到位。要加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力度,凡发现项目经理(总监)不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一律从严处罚。要严格重大隐患倒查追责,对发现的重大施工安全隐患,从严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从严倒查监管部门监督情况、隐患排查情况、跟踪整改情况,凡是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一律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入推进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凡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公开通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二是从严强化危大工程管控。严查危大方案编制、论证和实施工作,凡未编制专项方案,未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挂牌督办,严格实施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隐患一日不消除,绝不允许“带病施工”,严防出现群死群伤事故。三是加强村镇建设各项工作。充分认清所担负的指导职责,高度重视,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我市3起事故教训,切实尽职履责。加快推进工匠培训发证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工匠培训发证全覆盖。加大工匠实名制上传工作,年底前要全部完成。结合开展抽查巡查,并督促乡镇做好工匠队长信用评价工作。四是从严做好公用事业安全运营。各部门应加强台账监管能力,做到有才有据、有据可查,冬季保供组织应及时,建立冬季天气然保障供应方案,加强调度,发挥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解决气源不足的硬性问题,保障城区居民、工业、重点企业的气、暖及水的供应。五是加强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期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施工容易抢赶工期等实际情况,迅速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严查抢赶工期、违章作业行为;同时,畅通与气象部门沟通,对极端恶劣天气及时预警,遇有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该停工的必须坚决停工,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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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