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1号文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建城字〔2016〕5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125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推动全市城建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了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现将7月份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根据鲁政办发〔2015〕56号文件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部分县区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截止目前,临沂市区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已经市政府批复(临政字〔2016〕3号),莒南县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审批通过,蒙阴县、兰陵县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等待评审,沂南县、临沭县、沂水县、费县、平邑县、临港区正在编制专项规划,郯城县未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附表1)
2、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75 号)、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6〕5号、市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6〕52号文件要求,设区城市在2016年6月底前、各县城在2017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确保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截止目前,临沂市区、莒南县海绵城市已完成专项规划并通过政府审; 兰陵县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申请政府批复;蒙阴县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等待评审;平邑县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沂水县、费县、郯城县、临沭县、沂南县、临港区正在编制专项规划。(具体详见附表2)
3、黑臭水体整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办城函[2016]125号、省住建厅省环保厅鲁建城函﹝2015﹞68号和鲁建城函﹝2016﹞14号、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临建市政发﹝2016﹞7号文件要求,设区城市要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的整治方案制定与实施,2016年黑臭水体治理完工比例达到30%;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2020年底前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共对50条水体进行了排查,排查出黑臭水体44段(轻度黑臭27段,重度黑臭17段)。其中,临沂市城区共确定了16条河24段黑臭水体;蒙阴县、临港区没有排查出黑臭水体。 (具体详见附表3)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止目前,临沂市区已完成临西十一路综合管廊工程、西安路综合管廊工程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4.47公里,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沂蒙路、清河南路、清河北路综合管廊工程;罗庄区计划建设湖北路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全长7.9公里,正在进行前期开工准备;临沭县计划下半年开工正大街西段、青云山路北段两条综合管廊,总长度3.3公里;沂水县计划投资3100万元建设正阳西路地下综合管廊;蒙阴县明年计划结合新城道路改造建设2.2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莒南县计划明年在新区建设一条综合管廊;费县、沂南县、平邑县、郯城县、兰陵县无具体建设计划。
2、海绵城市建设。临沂市区2016年建设任务量23.9平方公里,2017年度计划建设面积24平方公里,已开工建设海绵城市项目30余项,累计已建成面积36.8平方公里。
平邑县、兰陵县、沂水县、费县、临沭县、莒南县、沂南县和临港区累计完工项目7项、已建成面积3.69平方公里,在建项目12项、在建面积2.64平方公里;郯城县、蒙阴县没有已建成、在建海绵城市项目。
3、黑臭水体整治。临沂市城区计划2017年底前治理完成15条河、23段,目前已开工整治涑河、青龙河、陷泥河、孝河、柳青河支流、花园干渠、解白河、小埠东东干渠等11段黑臭水体。兰陵县、费县、沂水县、平邑县、沂南县、临沭县、莒南县、郯城县等8个县城区内的20条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已全部完成,其中正在治理的轻度黑臭水体5条、重度黑臭水体4条,已经治理完成的轻度黑臭水体5条、重度黑臭水体1条,治理方案完成正在招标的重度黑臭水体3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规划编制进程慢。已启动规划编制的部分县工作进展缓慢,郯城县还没有启动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计划及项目储备相对偏少。根据省厅已分解的各县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还有2个县没有海绵城市项目建设面积,时间与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不协调。
(三)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局限性大。部分县对城域内水体排查不彻底,排查程序不完善,档案资料整理不及时、不规范。部分县对部分黑臭水体的治理仅局限于清淤截污,治理方案缺乏操作性,没有建立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和责任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任务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进程。已编制完成专项规划的要抓紧时间完善评审和批复等相关手续,正在编制的县区要加快进度,完成规划编制的要尽快着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实项目储备库,郯城县要抓紧时间启动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快工程项目建设,优质完成工作目标。各县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计划,充分利用数据信息促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城市综合管廊规划编制、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及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及方案施工等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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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
附: 表1《2017年度7月份临沂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情况统计表》
表2《2017年度7月份临沂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情况统计表》
表3《2017年度7月份临沂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