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市住建系统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有序推进,日前,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成立局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市住建局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住建系统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
市住建局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卫强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局监察室和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局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外日常联络,内部协调调度、督导督办等事项办理;相关成员科室、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落实办理,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承办责任人;局监察室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协调联络工作重点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参会、提供档案资料、督查现场工作、解决群众信访和承接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五个方面,其中承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为重中之重。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市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要求执行,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