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村镇建筑工匠职业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规范工匠建房行为,沂南县住建局多措并举,进一步抓好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建筑工匠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要求各镇按省政府要求成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统计各镇建筑工匠信息及培训需求。统一采用市住建局组织编写的工匠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对建筑工匠进行基本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抗震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全市统一格式的“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截至目前,我县已培训建筑工匠867人次,发放证书732份。
二是推广建筑工匠使用的公司化管理。在建立完善的评价激励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使用培训合格建筑工匠,并有序引导签订建房协议。根据省、市要求,并参照其他县区先进经验,目前我县已成立8家建筑工匠公司,现已初步拟定了计划,年底之前实现建筑公司全覆盖。
三是强化工匠实名制信息化。及时与各镇人民政府做好每个村镇建筑工匠的个人基本信息、培训信息的对接,按照市局要求,及时上传工匠实名制信息,加快全县村镇建筑工匠信息化、动态化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已上传实名制建筑工匠队长207名,建筑工匠11名。
四是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广泛宣传村镇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普及农房建设的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村房屋的建设质量和抗灾能力,共发放漫画版《农村建房指导手册》344本。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住建局、各乡镇不定期抽查巡查各乡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工地,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工匠,进行通报批评及相应的处理,其中,2017年县住建局已抽查186个建设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