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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8/16 9:12:3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7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鲁建节科字[2017]10号),分配我市2017年新开工民用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为120万㎡,现将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并将发展目标纳入对市县区(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及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政府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有健全的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在工作人员、经费、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二、以政府名义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出台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激励措施。

三、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管理机制,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等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和住宅全装修要求;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等政府投资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住宅工程在强制推行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部品部件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等预制构件;在道路桥梁、综合管廊、市政管沟等基础设施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技术。

四、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及BIM等新技术,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新开工民用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五、扶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确定当地主导的技术、产品体系,落实产业发展报告制度。

六、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统计制度,各县区(开发区)住建局要明确专人负责调度统计工作,及时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调度统计,上报装配式建筑各类统计报表,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七、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专题活动,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开展装配式建筑宣传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及时报送辖区内装配式建筑发展动态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附:2017年临沂市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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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   

2017年临沂市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区    新开工民用装配式建筑面积(万㎡)

兰山区    5

罗庄区    5

河东区    5

郯城县    5

兰陵县    5

沂水县    10

沂南县    5

平邑县(试点县)    14

费县    5

蒙阴县    3

莒南县    5

临沭县    3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

经济技术开发区    5

临港经济开发区    2

蒙山旅游区    2

市直    36

合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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