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拟供应地块建设条件意见,我们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6]31号)中关于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就该地块的建设条件提出意见。
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明确要求该地块应推广使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优先选用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板、预制阳台、预制内墙版、预制外墙版、预制女儿墙、轻质隔墙板、预制管道井、预制烟道等部品构件,使用部品构件不少于5种,装配率不低于30%。要求该建设条件意见写入土地出让文件,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
(科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