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市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近期市住建局组织对各县区进行城市供水安全检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和市级督查三个阶段进行。在第三阶段,市督查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抽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督查。督查主要围绕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两个方面进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方面,主要是日常监管落实情况、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此次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水厂安全生产情况、供水管网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县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基本能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供水安全管理的要求,积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抓好城市供水安全和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城市供水安全检查工作。各城市供水企业不断完善供水安全管理制度,大部分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了供水安全防护和巡视,全面检查和重点部位检查相结合,认真查找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但是通过督查也发现,县区之间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在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能力和软硬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认识要再提高,措施要再强化,成效要再提升,确保城市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一要切实做好整改提升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督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二要不断提升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提高干部职工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并不断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要加大对安全防范设施的投入,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水厂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的投入。城市供水企业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生产效率,打造过硬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