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规划建设环保局:
2016年以来,紧紧围绕强化限额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职责,抓住建筑工匠培训管理这一“牛鼻子”,全市村镇建筑工匠工作扎实推进,截止2017年底,提前两年基本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完成现有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的任务要求,工匠实名制和信用监管平台率先建立。为促进全市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结合我市实际,将原实行的每月一调度通报调整为季调度通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季调度通报制度
1、调度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匠培训、继续教育及发证情况;
(2)工匠队长信用评价开展情况;
(3)工匠从业行为、限额下村镇(乡村)建设工程现场抽查巡查情况;
(4)其他相关指导职责履行情况。
2、报送时间: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前(逢周末节假日不顺延)报送上一季度工作情况。
3、报送方式:采取书面报送的方式,统计表格加盖县区住建局公章报市住建局工匠办,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数据上报前应进行仔细核对,要与台账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上报,无工作开展的进行零报表上报。
(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建筑工匠培训台账(详见附件1.建筑工匠培训台账格式),每实施一期培训,均应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并立卷存档(含电子档)。培训发证或继续教育后,均应在《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扉页继续教育栏准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署继续教育合格专用章,同步完善至工匠实名制管理平台。
(三)各县区要把工匠从业行为和限额下村镇(乡村)建设抽查巡查作为下步工作的重点,并认真开展好工匠队长信用评价工作,抽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对工匠队长的不良信用评价及时在工匠信用管理平台发布。
(四)各县区开展工匠培训(继续教育)、工匠从业行为及限额下工程抽查巡查等工作情况,请即时通过工匠微信群传送图片、信息,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含图片)报送市工匠办,便于在工匠网发布。
(五)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报表上报情况进行季通报。
联系人:翟继慧 邮箱:lygjgl@163.com
附件:1.建筑工匠培训台账格式
2.建筑工匠工作开展情况调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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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