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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建设局值班警卫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9/8/11 3:33:31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

为做好机关警卫工作,落实保卫防范措施,方便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入,确保机关大院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门的开放原则:搞好服务、严肃认真、方便职工、严格管理、一丝不苟、确保安全。

二、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岗值班,警卫人员要做到:不脱岗、不睡岗、值班期间不会客、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三、负责对局机关大院的警卫工作,发现爬墙、上窗、偷盗、车辆违章乱停放的人员工坚决制止、及时处置,必要时交送办公室处理。

四、积极配合宿舍区值班警卫做好宿舍区安全保卫工作。

五、警卫值班期间,要做到:(1)值班记录详实,字迹工整;(2)不参与机关院内无关事务;(3)不允许机关工作人员、家属、保姆、孩子及外来人员到警卫值班室闲谈;(4)不用公用电话谈私事;(5)每天清扫南大门内外卫生。

六、警卫值班期间要讲话和气、态度和蔼,执行制度要严格。

七、特殊情况车辆的通行由局办公室另行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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