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收发工作效率,规范收发程序,为机关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准确:对报纸、文件、机要、信件、杂志、汇单等,做到认真登记、核对,确保收件齐全,分发无误,不漏分、不错发。
(二)及时:分发报纸、杂志、文件或办理机要信件,须在规定时间发出或投寄,急件急办,决不延误。
(三)安全:禁止各科室人员领取报纸、文件后在办公室滞留,严禁随意拿取别科报纸、文件;对有密级的信函、机要文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专橱存放,做到不看、不传,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节约:凡经办公室发出的各类信函和机要件,收发人员要认真查看登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邮局送来的报刊、信件,按下列程序办理:
1、收到的报纸、信件当日应分发完毕。
2、收到的机要、挂号、杂志,要对照投递单,逐一核对,逐件登记,不得遗漏。确认无误后,在投递单上签字盖章;发现差错,立即询问,并采取补救措施。
登记完毕后,及时通知收件人和收件部门领取;暂时取不走的,要入橱上锁,妥善保管,确保不遗漏,不丢失。领取上述各件均要履行签字手续。
3、收到姓名不符或地址不详的信件、包裹、汇款单等,应尽职尽责,认真查询。确无着落的,登记记录后及时退回邮政部门。
(二)需要发出的机要、文件、信件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机要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收发人员与交件人签字登记后按时送邮政局发出。
2、发往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或外地的一般文件、信件由办公室每星期五送邮政局发出。分发文件时,认真对照发文单,确保无误。
3、各科室发出的平信和挂号,收发人员凭分管领导签字手续,核对无误后及时寄发。领导有专门安排的急件随收随发。
4、办公室接到各科送交的文件和底稿后,要及时送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