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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 15:14:09 作者:  浏览次数: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近日,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临组办发〔2017〕22号),就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作出部署安排。为切实组织好市直机关的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在线学习、竞赛答题,以赛促学、以学促做,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地凝聚起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活动安排

(一)竞赛时间 

自 2017 年 12 月中旬开始至 2018 年 6 月底结束,分线上初赛、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二)竞赛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和题目来源。 

(三)竞赛规则 

1. 线上初赛阶段: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每月举办1 期,共 6 期。 

(1)每月 1—10 日(其中,第 1 期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17 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群众通过“灯塔—党建在线”门户网站(www.dtdjzx.gov.cn)或手机客户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有关学习资料,对照已公布的题库进行在线自测模拟答题。 

(2)每月 11 日 06︰00—20 日 24︰00(其中,第 1期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06︰00—24 日 24︰00)通过“灯塔—党建在线” 门户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开展网上竞赛。每人每天只限答题一次,如果将活动链接分享到朋友圈可获赠一次答题机会(每月最多可获赠两次)。 

(3)网上竞赛每次 20 道题目,由系统从已公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 5 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实时公布个人答题成绩和答题所用时间,每次答题成绩计入个人总得分。 

(4)每月答题结束后,公布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答题成绩和党员参与人数等,公布党支部总得分排名,同步建立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档案和党员学习成绩档案。每月 30 日,省委组织部评出本月优秀组织奖和“灯塔学习先锋”获奖名单。 

2.线上决赛阶段:2018 年 6 月初,集中 3 天时间开展线上竞赛答题决赛。

线上决赛期间,每人每天只有一次竞答机会,每次 50 道题目,由系统从线上初赛全部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 2 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根据参赛人员答题正确率、答题速度等进行排名,并实时公布个人得分排名。决赛结束后,公布决赛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决赛个人总得分排名,评出“灯塔学习标兵”获奖名单。 

3.线下总决赛阶段:2018 年 6 月下旬。

省委组织部将以各市党委、省直各工委(党委)和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为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每队 3 人,进行现场竞赛答题。线下总决赛,分两轮进行,根据竞赛成绩评出学习竞赛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组织部分获奖人员到革命圣地或有关干部学院开展红色教育。

在全省线下总决赛之前,市直机关工委将于2018年6月上旬组织开展市直机关线下预决赛,择优推荐参加全市线下预决赛、全省线下总决赛。各级各单位也要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线下竞赛。

(四)奖项和奖励方式 

1.个人参与奖。参与学习竞赛的党员干部群众,每完成一次满分的网上竞赛答题,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品为 40M 手机流量“灯塔红包”一个,每天奖励 2000 人。 

2.“灯塔学习先锋”。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 500 名参赛人员给予 50 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同时在本月答题满分的参赛人员中,随机抽取 1500 名,给予 30 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 称号。话费奖励由通信运营商通过本人手机充值形式在次月 10 日前发放。获得“灯塔学习先锋”称号的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先锋”标识。 

3.“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党支部总得分排名情况,对党员参与范围广、竞赛成绩好、获奖人数多的前 500 个党支部评为“灯塔学习型党支部”,并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 e 支部”系统中授予“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标识。 

4.“灯塔学习标兵”。根据线上决赛参赛人员个人总得分排名,省委组织部对前 500 名参赛人员给予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标兵”称号。其中,第 1—100 名,奖励 500 元手机话费;第 101—300 名,奖励 200 元手机话费;第 301—500 名,奖励 100 元手机话费。获得“灯塔学习标兵”称号的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标兵”标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直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把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专人靠上抓,推动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确保在全省线上月赛、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党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参与率和覆盖面。各基层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职责,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系统学习,积极参与答题,确保所有党员全员参学,确保具备互联网条件的党员全部参赛。“灯塔— 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临沂党建”信息化系列平台将实时发布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 

(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部门单位和基层党支部要以开展此次学习竞赛活动为契机,统筹做好“灯塔—党建在线”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应用系统使用,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工作。要及时准确地更新维护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准确规范,党员领取奖品及时,竞赛活动顺利。竞赛期间,各部门单位都要抽调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检查督导,确保竞赛活动落到实处。市直机关工委将采取现场督导、网络统计、电话访问等形式,对基层党员参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情况将向各单位负责同志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习竞赛活动的组织情况将列入 2018 年度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12月10日

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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