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3000102113
行政许可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bt365.me发布
2016-10-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服务指南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
(二)实施机构………………………………………………3
(三)申请主体………………………………………………3
(四)受理地点………………………………………………3
(五)办理依据………………………………………………3
(六)办理条件………………………………………………3
(七)申请材料………………………………………………4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5
1.提交方式……………………………………………………5
2.获取收件编号………………………………………………5
3.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6
1.材料补正……………………………………………………6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6
(三)办理进程查询…………………………………………6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6
(五)流程图…………………………………………………7
三、救济途径…………………………………………………7
(一)投诉……………………………………………………7
(二)行政复议………………………………………………8
(三)行政诉讼………………………………………………8
四、表单填写…………………………………………………8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8
五、有关说明…………………………………………………8
附件1…………………………………………………………9
附件2…………………………………………………………1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编码:3713000102113
(二)实施机构:bt365.me行政审批科
(三)申请主体: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供热经营的企业
(四)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通过)第十七条。
(六)办理条件
依据《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4号)第六条,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
2、有可靠的供热热源和设施,转供热企业与热源单位必须以合同形式确定供热量;
3、有项目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4、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6、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
7、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应当向住建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纸质,3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纸质、1份);
3.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原件、纸质、1份);
4.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证、压力容器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纸质、1份);
5.法定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原件、纸质、1份);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文本,加盖单位公章,1份);
7.企业章程、服务规范、服务承诺(文本,加盖单位公章,1份)。
8.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文本,加盖单位公章,1份)。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4号)第八条:“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9—8773778
电子邮箱:zjwzwdt@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773778。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提交申请,现场领取收件编号。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随即打印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877377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供热经营许可证》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市住建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负责对市住建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市住建局窗口电话:0539—8773778
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0539—8770096
电子邮箱:lyjsjjcs@163.com
信箱: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1605房间。
邮编:276000
(二)行政复议
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联系电话:0531-87935571
(2)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8771928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325568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供热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bt365.me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服务电话:0539-8773778 监督电话:0539-8770096
附件2
编号:
《供热经营许可证》
申 请 表
企业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姓名):
填表日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建成时间 投产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注册资金 银行资信
主管部门 批准部门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在职职工总数 其中技术人员总数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自有流动资金(万元)
企业主要人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 文化程度 职称 负责工作 联系电话 备 注
企业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内 容 备 注
1 装机容量(单机容量x台数) 热源单位提供
2 外供电量(Kwh) 热源单位提供
3 上网电价(元/Kwh) 热源单位提供
4 锅炉容量(单台容量x台数) 热源单位提供
5 热水最大供应能力(MW)
6 蒸汽最大供应能力(吨/小时)
7 最大可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8 本年度实际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9 本年度计划发展用热面积(万平方米)
10 外供热水价格
11 外供蒸汽价格
12 采暖费按面积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13 采暖费按热计量收费标准(元/GJ)
14 单位建筑面积煤耗(kg/m2) 热源单位提供
1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Kwh/m2) 热源单位提供
16 单位建筑面积水耗(kg/m2) 热源单位提供
17 供热管网供回水温度(℃)
18 实施热计量收费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19 主管网总长度(管径Dn≥50mm)(km)
20 一级换热站总数
21 二级换热站总数
22 企业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
审 批 意 见
隶属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供热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供热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审批意见
(章)
年 月 日